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宜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统筹城乡就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现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科学规划,全面创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服务,组织有序”的原则,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合理配置城乡劳动力资源。立足发展经济与实现充分就业并举,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促进城乡就业协调发展和结构升级,使就业结构更好地顺应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同步发展,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就业二元化格局,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覆盖城乡的新型劳动保障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全面提高和稳定就业。 ——建立健全管理城乡就业的组织体系,实现城乡就业的统筹规划和调控管理; ——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就业促进政策,实现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