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我们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进行了整合、修订、完善,现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各地在推广应用新申报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一、关于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的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