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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发改收费[2006]1810号
【发布日期】 2006-12-26
【实施日期】 2006-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琼发改收费[2006]1810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中央驻琼单位,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审和换发是国家加强收费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六部委制定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展200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工作
  (一)审验内容
  1、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
  2、是否继续保留原有收费项目或维持原有的收费标准;
  3、收费项目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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