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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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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6〕127号
【发布日期】 2006-12-26
【实施日期】 2006-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安委会办公室《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省安委会办公室)
 

  为加强烟花爆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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