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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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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110号
【发布日期】 2006-12-27
【实施日期】 2006-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06〕1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业已逐步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扩大劳动就业、促进城乡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6年初,《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6)3号)提出了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更好地解决制约我省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调整优化结构,做强建筑业企业
  (一)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支持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或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增强融资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重点在城建、交通、水利、石油、化工、电力、通信、铁路等行业开展工程总承包或项目管理业务。
  (二)积极发展施工总承包企业。大力发展冶炼、电力、公路、市政、水利水电、化工石油、机电安装、房屋建筑、矿山、通信、铁路等施工总承包企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打破行业壁垒,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支持施工总承包企业拓展行业领域,促其上等级、上规模。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开展多元化经营,开发关联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到2010年,全省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达到160家,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完成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60%以上。
  (三)不断壮大专业承包企业。大力发展我省防腐、防水、古建筑等优势专业承包企业,积极发展装修装饰、钢结构、消防、建筑智能化、园林绿化、节能、环保等潜力较大的专业承包企业。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设计、施工、制作、销售一体化发展。鼓励一、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设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业承包公司,引导和支持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专业承包方向发展。继续引导林州市、长垣县、项城市、平舆县、鄢陵县等建筑业传统优势地区向建筑、防腐、防水、园林绿化专业特色发展,形成专业化品牌,不断扩大专业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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