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林局绿色无锡农村造林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6〕244号
【发布日期】
2006-12-27
【实施日期】
2006-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林局绿色无锡农村造林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林局制定的《绿色无锡农村造林绿化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绿色无锡农村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为加强农村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市绿色无锡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全市绿色无锡农村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