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海洋科技创新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海洋科技创新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日照市海洋科技创新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关于实施山东半岛南部海域海洋生物资源持续利用与环境保护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行动计划的建议》,市政府确定,自2007年起组织实施日照市海洋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海洋科技创新专项计划,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集成全市海洋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借助和依托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水产养殖研究所的科技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海洋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围绕事关山东南部海域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集中人力、财力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进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