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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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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秘〔2006〕125号
【发布日期】 2006-12-28
【实施日期】 2006-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今冬明春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今年以来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督促整改的20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六)重点场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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