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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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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办发〔2006〕98号
【发布日期】 2006-12-28
【实施日期】 2006-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卫办发〔2006〕98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200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和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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