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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甲肝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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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洪教体艺字[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12-28
【实施日期】 2006-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甲肝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洪教体艺字[2006]67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
  自7月下旬以来,我市甲型病毒性肝炎发病数明显髙于往年,近期,个别地方又发生甲肝疫情。为预防和控制甲型肝炎的流行,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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