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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28
【实施日期】 2006-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及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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