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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警备区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12-28
【实施日期】 2006-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通知
沪府发〔2006〕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三军、武警部队各大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驻沪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先进)评选工作为载体,紧紧围绕国家和军队建设的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拥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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