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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实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6〕753号
【发布日期】 2006-12-29
【实施日期】 2006-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实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的通知
渝价〔2006〕75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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