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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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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577号
【发布日期】 2006-12-29
【实施日期】 2006-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扩建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漳政(2006)124号)、省林业厅《关于调整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闽林综(2006)185号)和省环保局《关于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意见的函》(闽环保然(2006)31号)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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