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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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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国税函[2006]344号
【发布日期】
2006-12-29
【实施日期】
2006-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6]34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近年来,出口骗税案件呈多发态势。从已经查处的案件看,骗税地点已由南方敏感省份向全国蔓延,骗税的产品集中在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出口的货物,骗税的手法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为提高各地对当前出口骗税形势的认识,加大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力度,省局对近年来骗税案件的主要特点和方式进行了分析归纳,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意见,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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