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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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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145号
【发布日期】 2006-12-29
【实施日期】 2006-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1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50号)精神,现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实施。对需要明确具体贯彻办法的事项,省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意见,指导、督促各地认真执行。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方案落实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督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一、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一)将举办毕业生就业活动、就业推荐、就业见习、档案托管、集体户口管理、就业指导与培训、就业信息服务等纳入统一的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同级财政应给予适当支持。
  (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
  (二)积极培育校园毕业生就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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