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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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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06〕126号
【发布日期】 2006-12-30
【实施日期】 2006-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皖发(2006)14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试点县享有省辖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体制和政策环境的有效途径,按照“责权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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