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皖发(2006)14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试点县享有省辖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体制和政策环境的有效途径,按照“责权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