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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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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2006〕135号
【发布日期】 2006-12-30
【实施日期】 2006-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粤府〔2006〕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中国气象局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省气象事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气象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结合我省实际,对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
  (二)奋斗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全省气象服务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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