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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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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235号
【发布日期】 2006-12-30
【实施日期】 2006-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实现了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的控制目标。当前已进入冬季,是事故的高发期,又是企业赶任务、抢工期的生产旺季,为保证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我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冬春季节气候和生产环境多变,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针对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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