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93号)精神,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快实施“科教兴潍”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潍坊”、“和谐潍坊”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在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智力保障。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到202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