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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创知名品牌奖励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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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发〔2006〕82号
【发布日期】
2006-12-30
【实施日期】
2006-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创知名品牌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大对发展品牌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企业争创知名品牌的积极性,推动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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