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发〔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12-30
【实施日期】 2006-12-30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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