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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深入开展“惠民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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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林发〔2006〕193号
【发布日期】 2006-12-31
【实施日期】 2006-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深入开展“惠民行动”的通知
川林发〔2006〕193号
 
 
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卧龙自然保护区:
  为认真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实施“惠民行动”的意见》(川委办(2006)31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开展“惠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33%以上,全省林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农民从林业上获得纯收入超400元。
  二、实施步骤
  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按照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和干实事、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全省林业工作实际和重点,制定目标,分步实施。
  2007年-2010年,分阶段实施“惠民行动”,有重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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