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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扫描器具等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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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6〕457号
【发布日期】 2006-12-31
【实施日期】 2006-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扫描器具等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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