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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树市等县市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宋相池等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表彰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06〕180号
【发布日期】 2006-12-31
【实施日期】 2006-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树市等县市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宋相池等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表彰的通报
吉政函〔2006〕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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