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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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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06〕128号
【发布日期】 2006-12-31
【实施日期】 2006-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  一、“十一五”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水利发展成就
  199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有利时机,持续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以长江、淮河干流防洪工程为标志的水利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水利发展和改革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十五”期间,全省水利投入198亿元,是我省历史上水利投入最大的时期,一批重要骨干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和建成,“十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积极转变治水思路,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十五”期间,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全社会水利需求的不断变化,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努力构建可持续水利发展模式,注重解决人的安居问题,逐步实现了治水思路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从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的重大转变。
  “十五”期间,我省先后出现了2001年长江以北地区特大干旱、2003年淮河流域大洪水、2005年沿淮淮北地区严重洪涝灾害、大别山区“泰利”强台风暴雨和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依托不断完善的水利减灾体系,科学调度,有效防控,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同时,坚持统筹安排防洪、除涝、抗旱与防污,通过强化水源调度、配置和管理,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十五”期间,全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减灾效益达970亿元。
  江河治理进程加快,水利建设成就巨大。1998年以来,我省全面完成了1000公里长江干堤除险加固。建设沿江排涝泵站10.8万千瓦,新增、改善排涝面积33.3万公顷。实施长江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工程,完成移民迁建40万人。
  淮河治理加速推进。怀洪新河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临淮岗工程基本建成。2003年灾后重建工程基本完成,淮干整治及汾泉河、奎濉河、洪汝河治理加快,涡河治理、淮北大堤加固、白莲崖水库等先后开工建设。
  水库建设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效显著。港口湾、大房郢水库先后建成,大中型病险水库加固全面启动,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沙河集、黄栗树、佛子岭、磨子潭、城西、众兴、丰乐、境主庙等8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芜湖、安庆、铜陵、马鞍山、蚌埠、淮南等城市防洪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合肥、黄山、六安城市防洪加快实施,石台、南陵、郎溪、岳西、金寨、绩溪等县城镇防洪工程基本完成或正在建设。
  农田水利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饮水解困成效显著。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推动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稳步推进。“十五”期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增加3.3万公顷,达到332.3万公顷。大型灌区节水改造进程加快,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增加6.8万公顷,达到69.2万公顷。全省新增除涝面积5.6万公顷,达到220.5万公顷。农村饮水解困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建成各类饮水工程2万多处,实际解决了212万人的饮水困难。改造泵站96处、7.2万千瓦,改善排灌面积16万公顷。
  水资源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小水电建设快速发展。全省供水能力达到260亿立方米,年均约增长2.5%。用水效率逐步提高,2005年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431立方米/万元,一般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260立方米。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取水许可年审批率为100%,农业用水为75%。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初步建立了取水、用水、退水监督管理体系。水资源规划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全省省辖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及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阶段性工作。
  “十五”期间,全省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8.6万千瓦。至2005年底,全省拥有水电装机728处、81.6万千瓦,年发电量为11.5亿千瓦时。
  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初见成效,水土保持工作明显加强。颁布实施了《安徽省水功能区划》,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已布设水质监测站77个,监测点已达125个,淮河、巢湖水污染监测体系初步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逐步开展。
  “十五”期间,我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省、市、县、乡四级水土保持监督网络逐步形成。全省共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500多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水土流失防治投入明显增加。
  水利改革不断深入,行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全面推行了建设管理“四项制度”,水利建筑市场逐步规范。颁布实施了《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理顺了长江、淮河、怀洪新河、茨淮新河河道管理体制,完成了佛子岭、磨子潭、梅山、响洪甸四大水库整体移交,市县水管体制改革在探索中前进,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
  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水逐步推进。修订和颁布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与保护条例》等一批法规,出台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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