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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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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12-31
【实施日期】 2006-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 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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