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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用于社会保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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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2006〕115号
【发布日期】 2006-11-13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用于社会保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用于社会保障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用于社会保障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更好地保障本市户籍原农(居)民(以下简称“村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区)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东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东府令第80号)及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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