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劳保福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沪劳保福发(2006)40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