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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市公安局收取居住证工本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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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预[2006]102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市公安局收取居住证工本费的复函
 
 
上海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核定〈上海市居住证〉收费请示》(沪公[2006]718号)收悉。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2004]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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