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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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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环〔2006〕110号
【发布日期】 2006-12-25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  为规范我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申请进口、加工利用废塑料行为,防止和控制我省加工利用进口废塑料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我局制定了《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控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控制规范
  为规范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申请进口、加工利用废塑料行为,防止和控制我省加工利用进口废塑料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申请进口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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