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时性扣款规定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时性扣款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


  《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时性扣款规定》已经2006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王文涛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时性扣款规定


  第一条 根据《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规定怀孕后的暂时性扣款管理行为,适用本规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