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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春节期间有限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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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发〔2006〕152号
【发布日期】 2006-12-05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春节期间有限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有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春节期间有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使广大市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吉祥、欢乐、愉快的节日氛围,同时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本市市区禁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实行有限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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