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域内普通收费公路本地车辆通行费自愿统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180号
【发布日期】 2006-12-09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域内普通收费公路本地车辆通行费自愿统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方便群众出行,促进我市人员、物资的快速合理流动和加快网络型大城市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根据我市陆域面积较小、经济发展比较均衡、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较快的特点,市政府决定按照省交通厅、省物价局批准的各县(市)目前的统缴标准,对我市区域内普通收费公路本地车辆通行费实行自愿办理、属地统缴、全市通行、市域内收费点互检的管理办法。
  现将《嘉兴市域普通收费公路本地车辆通行费自愿统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九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