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
【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
【发布日期】 2006-12-13
【实施日期】 2007-01-01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吴存荣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nb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