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2007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2007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7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 为加快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打造绿色康庄生态家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沼气工程建设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全面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基本实现农民家庭内部能流物流的良性循环,努力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在数量上大发展,在质量上创一流,全面完成农村沼气池建设既定目标任务。2007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000座,其中清徐县5000座(其中国债项目2000座),阳曲县5000座,娄烦县2000座(国债项目),小店区1500座,晋源区600座,尖草坪区770座,杏花岭区100座,万柏林区30座。 三、建设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池三改”或“四位一体”的标准户用沼气池必须是8m3以上砖混、混凝土结构,并要确保建成一个、正常运行一个。沼气池建设要与猪圈、厕所、厨房改造同步规划和施工。圈舍和厕所要与沼气池相连通,要配套建设冬季圈舍保温增温设施(暖圈或大棚),砌筑沼气灶具专用灶台,合理安装输配气管道、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等设备;“四位一体”沼气池在与猪圈、厕所连通时,猪圈与生产大棚之间要建立隔墙。 (二)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为2007年新建8m3以上砖混或混凝土结构“一池三改”或“四位一体”标准户用沼气池的农户;每座沼气池补助2000元,其中国债项目由中央、省、市等其它资金补助。建设大中型沼气池补助以带动农户数为标准,参照上述补助办法执行。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 各县(市、区)要把沼气工程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农村沼气建设项目领导机构,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农村可再生能源办公室要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有关乡(镇)要由分管乡(镇)长专门负责,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为沼气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沼气管理使用知识 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开展沼气建设宣传培训,普及沼气知识。各县(市、区)要对已建成沼气的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做到每户至少一人接受过技术培训,能熟练掌握沼气日常管理知识和安全越冬技术,保证沼气池安全正常运行。 (三)树立典型示范样板,扎实推进沼气项目实施 典型引路、样板推动是搞好沼气项目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要树立标准化沼气建设样板示范乡(镇),各乡(镇)要树立标准化沼气建设样板示范村,各村要树立标准化沼气建设样板示范户。各示范乡(镇)、村、户要严格按照“尊重科学、标准施工、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综合利用”的方针进行沼气建设和管理。 (四)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沼气安全使用 加强沼气规范化管理是确保沼气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沼气池在进出料操作过程中要严防人畜掉进池内造成伤亡,沼气池周围严禁吸烟或使用火种;要经常检查输气系统,防止漏气着火。沼气用户要在大门上悬挂市能源办统一制作的沼气用户门牌,已建成的沼气池必须在沼气池旁制作永久性醒目标志,标明建池时间、技工证号、危险警示标志等,做到地下部分质量稳固、地上部分安全整洁。室外管线要严格按照横平竖直、整齐划一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并在厨房墙壁上张贴安全使用常识挂图。各村要设置沼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墙,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字和图画等形式,宣传普及沼气安全使用常识。 (五)建立用户档案,严格沼气用户档案管理 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沼气用户档案,所有沼气用户必须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办公室备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对已经通过验收并享受过国家补助的用户要发放《农村沼气用户手册》。2007年列入建设计划的沼气用户要填写《太原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各县(市、区)汇总后填写《太原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农户自愿申请汇总表》,以县(市、区)农业局文件报市可再生能源办公室,经核准后建立用户档案。年底市根据用户档案进行检查验收。 (六)加强技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沼气服务体系 专业技工是保证沼气建设的重要技术力量,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技工的管理,并根据实际需求,挑选有一定基础、热心沼气建设事业的农民参加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办公室举办的沼气技工培训,培养本地熟练的持证技工,并尽快充实到沼气建设队伍中来,以满足沼气建设的需要。提倡组建沼气建设当地技工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在沼气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外地技工必须在县级以上农村能源部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沼气施工。 沼气建设是一项 “三分建,七分管”的项目,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综合利用上,各地要积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有效使用沼渣、沼液,以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为纽带,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2007年,有沼气建设项目的县(市、区)必须成立县级沼气协会或相应的服务组织,并以县沼气协会为依托,将服务辐射到乡(镇)、村,在乡(镇)设立技术服务部,在村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