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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换发2007年市级机关汽车通行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1-05
【实施日期】 2007-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换发2007年市级机关汽车通行证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保证机关大院的交通安全和车辆有序停放,方便工作。现就做好2007年“无锡市市级机关汽车通行证”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办证范围及数量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以及在解放南路631号市级机关大院内办公的部门,按在编在用公务用车数发放。
  2、各市(县)、区四套班子领导,市各部委办局、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管理中心、资产经营公司,按领导工作用车发放。
  3、各市(县)、区与本机关大院部门对口的区级部委办局,根据工作需要,可办理领导工作用车通行证1-2张(含已经实行车改后现职领导的自驾车)。
  4、市直管大型企业、集团、大专院校、驻锡机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办理领导工作用车通行证1-3张。
  5、凡车牌号为蓝底苏B-00350号以内的,以及持有“江苏省省级机关汽车通行证”的车辆不需要办证;单位或个人借用的车辆、出租车、黑牌号车、工程车辆、货车、面包车不予办理。
  二、办证方法及时间
  1、实行集中统一登记办理。市四套班子及各部委办局、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管理中心、资产经营公司等,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秘书处)、行政处或由指定的具体部门汇总统一登记办理。各市(县)、区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由指定的部门汇总统一登记办理。
  2、各单位统一汇总,填写《2007年无锡市市级机关大院汽车通行证申领表》,由办公室主任(秘书处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车辆行使证复印件。
  3、登记表应写明乘车人(领导)或自驾车车主姓名、职务和相关内容。表格不够可自行复制。登记表于1月15日前报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
  4、办证时间:从2007年1月15日起至3月底基本结束。2006年通行证自3月15日起停止使用。
  5、办证收取工本费。领取新证时,同时交回旧证。
  联系人:金 凯 联系电话:82709559,82728991-2858
  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631号机关事务管理局608室。
  邮编:214001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7年1月5日
 
  附《2007年无锡市市级机关汽车通行证申领登记表》
 

  单位:         (公章)                  2007年  月  日
  

姓  名

职  务

号 牌 号  码

厂牌型号

核定载客

驾驶员手机号码

自驾者手机号码

1

2

3

4

5

6

7

8


  办公室主任:
  秘书处处长:(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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