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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合武公路收费年限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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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7〕7号
【发布日期】 2007-01-05
【实施日期】 2007-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合武公路收费年限的批复
 
 
市交委、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确定合武公路收费年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06)425号)收悉。
  合(川)武(胜)公路全长45.7公里,全线按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标准改建,是合川市连接四川省武胜、岳池、广安等地的重要交通要道。2000年,该项目开始试收费。2006年11月,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合武公路的收费年限为25年,即从2000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其收费标准继续执行试收费期所批复的标准不变。
 
二○○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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