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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农合办〔2007〕1号
【发布日期】 2007-01-08
【实施日期】 2007-0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渝农合办〔2007〕1号
 
 
各试点区县合管办:
   渝农合办(2007)1号 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区县合管办: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对新农合基本信息统计年报表进行了部分修改,月报表未变,请各试点区县重新下载报表。
  二、报送时间由于报表修改,本次报表报送时间更改为:年报表1月18日前上报,月报表1月12日前上报。以后报送时间不变,年报表的上报时限为次年的1月15日前,月报表上报时限为次月10日前,请务必按时填报。
  三、2007年新增试点区县
  (一)新增试点区县本次只报送年报表,月报表从2月开始报送。所有报表请从网上下载,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新增试点区县的用户名为××卫生局的首字母,初始密码相同(例:江北区用户名为jbqwsj,初始密码也为jbqwsj)。请首次登陆后及时更改密码。
  (三)我们在“重庆卫生信息网”上开通了“新农合专题”,以便大家相互交流。各试点区县可将文件、简报等文字或图片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dengzhigen@126.com,经过审核后将录入相应栏目。重庆卫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qwsj.gov.cn/wsjinfo/index.asp。
  四、其它事项
  (一)年报表农民参合情况填写2007年参合情况,即2006年底的筹资情况。
  (二)报表中涉及贫困参合农民的数据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三)请各试点区县仔细核对年报表与月报表的汇总数据,保持一致性。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合医办联系。
附件:网络直报系统操作指南
 
二○○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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