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确定部分学校参与“学校安全管理课题研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并教法函〔2007〕2号
【发布日期】 2007-01-08
【实施日期】 2007-0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确定部分学校参与“学校安全管理课题研究”的通知
并教法函〔2007〕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济区社会局,西山教育处,相关学校:
  为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探索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根据国家教育部电教馆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机制研究分会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自愿申报和我局严格审核,现确定9所学校为首批参与“学校安全管理课题研究与实验”的学校(名单附后)。
  被确定为实验校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遵守总课题组的有关操作规程和实验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课题研究任务。

二○○七年元月八日


  附件:
首批参与学校安全管理课题研究的学校名单


1.中学(5所)
太原成成中学
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
太原十五中
太原二十一中
太原六十中
2.小学(4所)
太师二附小
太师四附小
小店区沙河街小学
杏花岭区外国语小学
主题词: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