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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注销滨江副食品公司岸线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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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港规〔2007〕4号
【发布日期】 2007-01-09
【实施日期】 2007-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注销滨江副食品公司岸线使用的通知
沪港规〔2007〕4号



上海滨江副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填报的《港口岸线使用注销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你公司码头原经批准使用黄浦江岸线32米(位于奉贤西渡轮渡站上游),现码头及土地已被征用,停止装卸生产。鉴此,同意注销你公司上述岸线的使用,收回岸线使用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2515),并自2007年一季度起停止征收该处岸线的使用费。
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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