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 郑政文〔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清理整顿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未从根本上遏制,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而且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干扰了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近日,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分别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新年伊始,正值总结安排工作时期,容易出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现就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对已定的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认真清查,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政管理政策滥发钱物的项目,一律撤销。 二、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开展的项目,要减少数量,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尽量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严禁各级、各部门以各种名义出台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四、各级监察机关、政府纠风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搞好监督检查工作。要重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七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