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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同意铜梁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卫医〔2007〕5号
【发布日期】 2007-01-11
【实施日期】 2007-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同意铜梁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的批复
渝卫医〔2007〕5号
 
 
铜梁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铜梁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的请示》(铜卫文(2006)56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同意铜梁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请医院以正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和医院评审标准,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在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验收后,再申请分级评审工作指导和验收。
此复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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