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科技(科普)工作主管处室: 科普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科普工作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486号文件)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2006年度科普统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统筹安排,组织专门力量,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统计数据的翔实、准确。 联 系 人:万立志 孟元祥 联系电话:67605827 67512925 传 真:67515698 电子信箱:myx@cstc.gov.cn 二○○七年元月十二日 附件: 重庆市2006年度科普统计工作方案 为及时掌握我市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全市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48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科普统计工作方案。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 1.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等。 2.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市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市级单位:市科委、市科协、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等。 2.区县(自治县)级单位:科委(科技局)、科协、教育局(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广局、卫生局、计生委、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园林局、气象局、工会、团委、妇联等。 三、科普统计的组织 科普统计由市科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科委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 全市科普统计按市、区县(自治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科委负责全市科普统计。包括:向市级有关部门、所属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的所有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科技部备查。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自身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部门的所有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市科委备查。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本区县(自治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区县(自治县)的所有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市科委备查。 四、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工作调查表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cn/kxjspj/indes.htm)下载;也可以在(http://www.chinainfo.gov.cn)下载,点击右上角重要通知中的相关链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统计数据录入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并报送市科委汇总。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下载网址同上。 五、统计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市科委在汇总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后,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进行核实和修正。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如果各部门各地方不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必然导致数据填报失真。因此,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勇于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 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各级部门责任划分如下: 1.市科委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市科委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委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2.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区县(自治县)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区县(自治县)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六、科普统计的时间安排 1.召开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会议 2007年1月中旬召开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06年度科普统计工作。 2.做好科普统计的基础工作 2007年2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制定科普统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科普统计工作,完成科普统计的基础工作。 3.开展科普统计 2007年2月下旬——2007年3月下旬,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科普统计,填报科普统计表格并录入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 4.上报统计数据 2007年4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对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审核修正相关数据,并将本部门、本地所有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以及电子化的科普工作统计数据上报市科委。市科委在汇总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科普统计数据后,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核实修正后于4月下旬上报科技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