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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江干区人民医院HIV筛查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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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07〕13号
【发布日期】 2007-01-16
【实施日期】 2007-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江干区人民医院HIV筛查实验室的通知


江干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江干区人民医院要求建立HIV筛查实验室的申请收悉,根据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218号)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艾滋病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1995]301号)精神,我局组织专家组对江干区人民医院的HIV抗体筛查实验室进行了考核评审。经审核,该实验室符合《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和省卫生厅规定的必备条件,具有HIV抗体筛查检测资格。希望江干区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HIV筛查实验室的建设,严格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检测工作。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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