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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确定第一批市级综合性(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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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07〕14号
【发布日期】 2007-01-16
【实施日期】 2007-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确定第一批市级综合性(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属有关医院单位:



  根据杭州市卫生局《关于申报综合性(专科)医院中医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杭卫发[2006]246号)精神,结合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情况,经研究,确定以下6家综合性(专科)医院中医科为第一批市级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第1建设周期为3年:
  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中医科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医科
  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中医科
  富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医科
  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 中医科
  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中医科
  希望以上单位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发挥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特色,加强科研、教育、学术内涵,投入所需的资金,争取形成品牌优势,保证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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