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送医助困、卫生关爱”行动的通知 渝卫党〔2007〕9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卫生工作者中广泛开展“送医助困、卫生关爱”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开展“送医助困、卫生关爱”行动,是我局“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深化和延伸,是践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密切医患关系,密切卫生系统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载体。通过这项活动,号召全市卫生工作者立足本职工作,发挥专业特长,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互助精神,发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增强心系弱势群体,关注社会和谐的社会责任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活动组织市卫生局成立“送医助困、卫生关爱”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屈 谦、陈卫平成 员:周英杰、龚 智、方明金、刘克佳、蒋 鹏、陈 蓉、尹祖海 三、活动范围和时间安排此次活动参加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由当地卫生局组织)。救助对象主要是特困人群以及孤寡患病者、贫困患病的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活动从1月18日正式启动,历时一个月。 四、活动形式 (一)组织募捐号召全市卫生工作者每人捐出两天的工资资助贫困患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积极捐出药品等,切实为城乡贫困患者办实事、办好事。 (二)开展义诊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义诊,特别是要组织到福利院、敬老院、特困企业等开展义诊,号召全市卫生工作者为贫困患者多看一次号,多查一次房,多出一次诊,向需要关爱的贫困患者伸出援助之手。 (三)组织医疗队送医到社区乡镇各医疗机构要组建医疗队,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医疗服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 (四)为贫困家庭送药上门各医疗机构要组织青年志愿者上门为贫困家庭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赠送药品。 (五)为特困住院患者送温暖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救助、慰问特困住院患者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为特困住院患者送温暖,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贫困患者、特困群众进行走访调查,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和群众的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要把此项活动与“卫生下乡”、对口支援、新农合二次补偿等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送医助困活动,并积极探索送医助困的长效机制。 五、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发动,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将送医助困活动落到实处。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大力宣传送医助困活动的意义,挖掘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发现和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引导,营造帮贫困、献爱心的良好氛围,努力扩大“送医助困、卫生关爱” 行动的社会影响,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2月底以前将活动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局。 附件:“送医助困、卫生关爱”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 重庆市卫生局 2007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