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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丹县焉支山等5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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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7]11号
【发布日期】 2007-01-19
【实施日期】 2007-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丹县焉支山等5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公布山丹县焉支山、漳县贵清山-遮阳山、宕昌县官鹅沟、和政县太子山、临潭县冶力关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省级风景名胜区是我省重要自然文化遗产和旅游区。各有关市州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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