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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1-22
【实施日期】 2007-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7年1月22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若干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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