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统计年鉴—2007》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7〕11号
【发布日期】 2007-01-24
【实施日期】 2007-0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统计年鉴—2007》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7〕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统计年鉴》是省政府委托省统计局编辑、由中国统计出版社正式出版并面向全国发行、集经济社会信息和省情概况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工具用书。《吉林统计年鉴》客观真实地反映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状况和成就,具有覆盖面广、信息量大、数据翔实、权威性强等特点,是各级党政领导、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和广大社会公众了解吉林、认识吉林、研究吉林不可缺少的信息资源,在宣传吉林、扩大吉林影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窗口作用。
  2007年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吉林统计年鉴—2007》将充分反映我省“十一五”开局之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我省在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所取得的业绩,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较为翔实、全面的经济社会信息。
  为切实做好《吉林统计年鉴—2007》的编辑出版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吉林统计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吉林统计年鉴》编辑出版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李斌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刘长生、省统计局局长姜国钧担任,成员为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人。
  二、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肃认真地提供相关资料。《吉林统计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具有时效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编委会的统一要求,提供准确翔实的资料、数据和图片,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吉林统计年鉴—2007》编辑出版工作的如期顺利完成。
  三、有关编辑方案及相关具体要求由《吉林统计年鉴》编委会另行通知。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